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水平,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充分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积极性,根据《北京工商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和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学位论文采取自主申报制度。学院已通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均可申报,申请保密论文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三、评选标准

1.选题对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研究结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推理严密,材料翔实,数据可靠,表达准确,层次分明,图表规范,论文格式符合《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规定,论文文字重复率符合学校要求

4.综合考虑论文匿名评阅成绩、答辩成绩等因素评选。博士论文盲审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平均分须均在85分(含85分)或等同于85分(含85分)以上,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成绩平均分须均在80(含80分)以上,或均在本专业前30%以内。

5.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至少有3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被SSCI或SCI或CSSCI收录。

学术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至少有1篇(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国内外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以上成果均要求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工商大学。

四、评选比例

原则上,获奖论文数量不超过当年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学院按照二级学科学生人数分配研究生院下达的评选名额,由各学科根据论文总评成绩(总评成绩按照盲审成绩40%、答辩成绩60%加权得到)从高到低排序,总评成绩相同者参看其它证明材料。确定各学科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标准及名单,通过学位委员会表决。

五、评选时间

本次评选时间截至到5月31日。

六、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须本人向学院提交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申请表。②提交发表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扫描件(含录用稿全文和接收函原件)。以上两项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所有参加评选优秀学位论文都需送校内外专家进行匿名评阅。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院按照研究生部下达的评选名额评选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候选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各学院将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将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于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5.公示期满后,研究生院将无异议的学位论文名单及指导教师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七、奖励办法

学校对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分别颁发“年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年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证书,并予以适当奖励。

八、异议处理

1.为了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公示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存在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可以书面、实名的方式向学院提出异议。

2.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3.学院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如经过调查核实,确认存在严重问题,无论何时,学校均取消其参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资格或取消已授予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等荣誉称号,追回各类奖励,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九、本办法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附:

1. 各学科优秀毕业论文名额分配办法:

1)硕士研究生各系按学生数比例分配学校下达的指标,四舍五入取整。如某系申请人数根据条件达不到下达指标,学院将名额依次调整到其他系。需要递补的系,按舍去的比例由高到低排列递补顺序(哪个系舍的比例高,哪个系的递补顺序就排在前)。最后名单根据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和递补情况加以调整。

2)博士研究生拟单列1个名额。博士研究生申请人数根据条件达不到下达指标,学院将名额调整到硕士研究生

2.各学科优秀论文评选标准

1)财政系:论文评阅及答辩平均分须均在80(含80分)以上,学术型硕士参看核心刊物发表情况;

2)金融系:论文评阅及答辩平均分须均在80(含80分)以上,学术型硕士参看核心刊物发表情况;

3)贸经系:论文评阅及答辩平均分须均在80(含80分)以上,学术型硕士参看核心刊物发表情况;

4)保险系:论文评阅及答辩平均分须均在80(含80分)以上,学术型硕士参看核心刊物发表情况;

5)经济系(含数量经济学):论文评阅及答辩平均分须均在80(含80分)以上,学术型硕士参看核心刊物发表情况;

6)国贸系:论文评阅及答辩平均分须均在80(含80分)以上,学术型硕士参看核心刊物发表情况;

7)应用经济学博士:论文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平均分须均在85分(含85分)或等同于85分(含85分)以上,同时参看刊物发表情况。


附件1:北京工商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