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北京市《关于做好2017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17] 45号)要求,学校决定即日起,启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优中选优的原则,坚持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原则。
     二、评审程序
    (一)评审筹备阶段:9月14日-18日
    1.9月14日,学校召开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布置会,明确评审要求和安排,以及名额分配情况。
    2.学院依据《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北工商研字[2014] 03号)(附件1),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确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评审细则和评委名单报学校审核备案。
    (二)学院评审阶段:9月19日-10月9日
    1.学院受理研究生的申请(申请截止时间9月18日中午12:00),审核申请材料和开展初评工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要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科研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申请人需要提供纸质成绩单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并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鉴定表》(附件3)(含填好的导师鉴定意见和班级鉴定意见)。
    2.学院在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学校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进行初评,召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拟组织学生现场答辩(待定),确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含新生)(附件4)。
    3.学院对《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于10月10日之前把《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含新生)(附件5)报学校。
    (三)学校评审阶段:10月10日-20日
    1.10月11日,学校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分两组,即文科组(13:00-15:00)和工科组(15:10-16:40),答辩时间3分钟/人,答辩人需准备PPT。
    2.10月12日,召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结合学院推荐情况,以及候选人参加学校答辩情况,讨论决定学校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四)10月16日-20日,学校公示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
     三、联络方式
     联系人:付老师
     办公地点:综合楼710室 
     联系电话:68984849
     邮箱:fujie@btbu.edu.cn
     附件: 
 
 
经济学院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