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2017)

        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免试生遴选原则和条件
(一)推荐对象的业绩终算时间为第七学期开学前(201791日前)。
(二)推荐免试生的遴选,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推荐免试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参加推荐免试生遴选的申请人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无重修或补考记录,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5,综合测评列本专业前20%;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英语成绩达到国家英语六级425(含)以上[如已获得985院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同意免试攻读研究生接受函的,可适当降低外语要求,但英语成绩需达到国家英语四级500分(含)以上];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者,成绩达到国家四级70分(含)以上。
5.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以上各条为学校规定的推荐免试生遴选的基本原则和条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推荐免试生名额的分配
我院推荐免试生名额为19名,按各专业2017届应届毕业生在读学生人数分配到各专业,对于根据推免条件达不到下达指标的专业,学院将名额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占本专业人数比例最高的专业。
三、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组织与流程
(一)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组织。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系(专业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推荐免试生的推荐工作。其中,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领导和分管本科学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
(二)推荐免试生的推荐工作程序如下:
1. 98日 发布实施细则。
2. 11日中午12点前提交个人申请。凡符合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规定日期内向学院提交申请表格(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二份)。未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的选拔。提交地点:西区综合楼709
10日(周日)值班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3. 911日下午6点前进行资格初审。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及有关具体规定,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测评,按分配名额的1:1.5比例择优确定名单。
4. 912-14日学院公示名单。学院对所有申报学生按照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绩点相同的情况下,按综合测评排序;在前两者相同的情况下,按英语成绩排名),并对申报学生的名单和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上(或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凡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其资格一律无效。
5.91512点前 学院按分配名额的1:1.2比例确定正式推荐学生名单和候补推荐学生名单,将审核后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学生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并说明存在的问题。联系人:黄新老师,电话:68984631
对在申请推荐免试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因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的,或因健康状况不能坚持完成学业者,取消录取资格。
本细则由经济学院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细则未涉及的内容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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