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考量学生个人意愿,发挥学生专长,促进学风建设。
第四条 根据各学系师资、教学条件和专业发展等因素确定各专业转入的人数。
第五条 根据专业热度、专业学生人数、招生和就业等实际情况对转入专业的审批实行适当调控。
第六条 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七条 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的。
第八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专业有兴趣和专长,并符合学校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除有特别规定外,学生应在第三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内提出转专业申请,且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
第九条 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转入经济学院同一年级的专业:
(一) 通过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考核,且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在3.0(含)以上的,可以申请转入保险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科技、数字经济、经济学、贸易经济九个专业。
(二)通过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考核,且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在2.0(含)至3.0之间的,可以申请转入保险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数字经济、贸易经济六个专业。
(三)原就读专业为经济学院本科专业的学生,通过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考核,且绩点在原就读专业前30%的,可申请转入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科技三个专业;绩点在原就读专业前50%的,可申请转入经济学院其他专业。
(四)在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可不受上述学分绩点限制,但需通过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考察。
(五)第一学年未修过高等数学(微积分上、下)的,须承诺在转入后的一年内,修满高等数学(微积分上、下)学分。
第十条 学生未满足第九条同年级转专业成绩要求且不存在数学、英语或思政课程不及格的,可申请降级转入保险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科技、数字经济、经济学、贸易经济九个专业。
第三章 工作要求和程序
第十一条 经济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核拟转入学生的转入资格,接待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咨询等。
第十二条 经济学院各学系对申请同级转入和降级转入的学生组织面试,综合考察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通过学系综合考察后,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综合考虑学院各行政班级的接纳能力,并经经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正式同意转入学生名单。
第十三条 在转专业申请、审批、公示及学籍异动手续办理过程中如有特殊事由、特殊情形的,需经经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四章 学籍及课程修读
第十四条 学生办理完成转专业手续后,其学籍转入新专业。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业审核,学生应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和学分。
第十五条 转入经济学院专业学生和经济学院内部转换专业学生的学分转换和认定、培养方案变更、课程修读指导及学习课表变更按照教务处要求办理。
第十六条 学生修读的非转入专业要求的必修课程,经学院审核同意、教务处批准可记入专业选修课或通识选修课学分;与转入专业设置相同且已获得学分的课程仍然有效;转入专业必修课程未修过的必须补修。
如学生转专业后培养方案发生变化,课程替换或补修方案由学院认定后,报教务处审批。
转专业前不及格课程成绩仍保留在成绩单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自2024年9月9日起施行。
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2024年9月9日-9月13 日
1.申请学生自行下载并填写《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请查看教务处网站通知)并通过可信电子成绩单平台(操作说明见网页http://jwc.btbu.edu.cn/jxyx/jwglxt/174279.htm)打印本人成绩单,将申请表、成绩单等有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2.所在学院核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所在年级的专业排名、有无处分等条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3.所在学院同意转出的,学生应在9月13日前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提交申请转入学院。
4.转出学院填写《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转出情况汇总表》,于9月13日前将申请转出学生名单汇总后提交教务处。
重要提示:学生应在此规定时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申请转入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阶段
2024年9月14日-9月24日
学院通过组织考试、召开院务会研究等形式确定本学院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和名单,填写《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转入情况汇总表》,于9月24日前将拟转入经济学院学生名单和申请材料汇总后提交教务处。
第三阶段
教务处对转专业材料进行复核批准后,报送主管校长审批,并将拟转专业名单予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通知其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接到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完成转专业学籍异动手续的办理。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