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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经济学院2018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北京工商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暂行)》和《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暂行)》,经学生自愿报名、学院审核,现将拟上报学校的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1正式确定名单和1:1.2递补推荐名单,以及1:1.5递补推荐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为2018年9月8日--10日。

学校下达到经济学院推荐免试生名额21名,其中含1名保研辅导员专项名额。保研辅导员专项名额面向对象为全学院各专业学生。其余20名名额按各专业2015级在读学生人数分配到各专业,全学院双培学生合并视为一个专业参与分配。根据学校指导意见,名额确定方法为先按1:1比例计算实际各专业指标[(21-1)/483×专业人数],然后按四舍五入取整。如保研辅导员专项名额申请者、双培学生申请者或各专业申请者根据推免条件达不到下达指标,学院将名额依次调整到递补专业。需要递补的专业中,按舍去的比例由高到低排列递补顺序(哪个专业舍的比例高,哪个专业的递补顺序就排在前)。最后名单根据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和递补情况加以调整。对各专业入选名单按照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绩点相同的情况下,按综合测评排序;在前两者相同的情况下,按英语成绩排名)。

同时申报直接推免和辅导员专项推免的学生,应根据学院公示的推免指标、报名情况等信息,在公示期内,到学院确认选择一项推免方式,并在申请表上签字。未按期确认选择签字者,其资格一律无效。

对在申请推荐免试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由经济学院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在学院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并说明存在的问题。涉及学生绩点的问题,由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处理;涉及综合测评的问题,由学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处理;涉及学院推荐方面的问题,由学院负责解释和处理。

 

联系人:黄新老师

        地  点:综合楼709

        电  话:68984631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2018年9月9日

 

附件1 名额分配说明

附件2 经济学院推免报名汇总表(不含双培和工保)

附件3 经济学院推免(不含双培、辅导员专项)1:1,1:2比例上报学校名单

附件4 经济学院推免(不含双培、辅导员专项)1:1.5递补名单

附件5 经济学院推免辅导员专项1:1和1:1.2比例(两个比例人数一致)上报学校名单

附件6 经济学院推免辅导员专项1:1.5递补名单

附件7 2018学院双培推荐免试生上报学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