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考量学生个人意愿,发挥学生专长,促进学风建设。

第四条  根据各系师资、教学条件和专业发展等因素确定各专业转入的人数

第五条 根据专业热度、专业学生人数、招生和就业等实际情况对转入专业的审批实行适当调控。

第六条  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七条 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的

第八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专业有兴趣和专长,并符合学校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除有特别规定外,学生应在第三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内提出转专业申请,且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

第九条 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转入经济学院同一年级的专业

(一)通过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考核,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在3.5(含)以上的,可以申请转入保险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贸易经济六个专业;申请转入金融工程、精算学专业的,还需已修高等数学((下)的全部学分。

(二)对于未满足上述条件(一)但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在2.0(含)以上的,可以申请转入保险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贸易经济五个专业

第十条  学生未满足第同年级转专业成绩要求且不存在数学、英语思政课程不及格的,可申请降级转专业至2022级金融类2022经贸类,转入后可在2022级保险学、财政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贸易经济这七个专业中实行专业分流。

工作要求和程序

第十一条  经济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核拟转入学生的转入资格,接待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咨询等。

第十二条  经济学院可根据情况通过组织考试、召开院务会研究等形式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和名单。

第十三条  在转专业申请、审批、公示及学籍异动手续办理过程中如有特殊事由、特殊情形的,需经经济学院院务会协商讨论。

第三章 学籍及课程修读

第十四条 学生办理完成转专业手续后,其学籍转入新专业。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业审核,学生应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和学分。

第十五条 转入经济学院专业学生和经济学院内部转换专业学生的学分转换和认定、培养方案变更、课程修读指导及学习课表变更按照教务处要求办理。

第十六条 学生修读的非转入专业要求的必修课程,经学院审核同意、教务处批准可记入专业选修课或通识选修课学分;与转入专业设置相同且已获得学分的课程仍然有效;转入专业必修课程未修过的必须补修。

如学生转专业后培养方案发生变化,课程替换或补修方案由学院认定后,报教务处审批。

转专业前不及格课程成绩仍保留在成绩单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自20229月16日起施行。

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2022年9月20日-9月23日

1.申请学生在9月23日中午12点前在教务系统发起转专业学籍异动申请(https://jwc.btbu.edu.cn/docs//2022-09/95923258cb53463fb152bbfb10acc33d.docx),自行下载并填写《北京工商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https://jwc.btbu.edu.cn/docs//2022-09/534d500fc3424be79158508e474b3ce0.doc)并通过可信电子成绩单平台(操作说明见网页http://jwc.btbu.edu.cn/jxyx/jwglxt/174279.htm)打印本人成绩单,将申请表、成绩单等(退伍学生请同时上传校武装部开具的退伍证明)有关证明材料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并提交。

2.学院审核申请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所在年级的专业排名、有无处分等条件并写入审核意见,于9月23日完成转出审核。

3.教务处于9月24日将申请转出学生名单汇总后公示。

第二阶段

2022年9月24日-9月29日

学院本科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审议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材料并确定学院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和名单,于9月29日前完成转入审核。

第三阶段

教务处对转专业材料进行复核批准后,报送主管校长审批,并将拟转专业名单予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通知其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领取转单)。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接到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完成转专业学籍异动手续的办理。

重要提示:

1.学生应在规定时间(9月20日-9月23日中午12点前)内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 为便于统一管理转入我院专业(含院内转)的学生,请扫码入群: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20229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