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院长助理选任工作方案

 

 

 

一、 岗位设置

院长助理(2名)
二、 选拔范围与原则
(一)全院范围内选拔;
(二)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个人自愿和单位需要相结合、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
三、 选拔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及沟通能力,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愿意从事管理工作;
(三)具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团结同志,作风民主、为人正派,能够密切联系群众;
(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
四、 选拔方式
个人自荐、院长和院领导班子提名。
五、 选拔任用程序
(一)6月25日-6月26日,召开党委会制定工作方案并提交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6月26日-6月27日,通过个人自荐、院长和院领导班子提名等方式确定候选人;
(三)6月27日-6月28日,学院征求候选人所在支部意见,并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四)6月28日-7月1日,对拟任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7月2日,将拟任人选结果与选任过程相关材料提交党委组织部审核。
(六)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人事处等部门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并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由校长聘任。
六、 岗位职责与考核管理
(一)院长助理主要是协助学院领导班子负责学科建设、教学、研究生培养或科学研究等管理工作,具体分工根据人选情况由学院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二)院长助理按聘期进行聘任,每个聘期为两年。聘期结束后可以根据学院和个人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继续聘任。最多聘任两个聘期。
(三)院长助理不纳入学校处级干部系列,享受所在现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待遇。院长助理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根据不同考核等级分别给予相应的教学工作量奖励,具体的考核和奖励办法依据学校文件另行制定。

七、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教师需填写“附件:经济学院院长助理候选人报名登记表”,并在6月27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发至学院公邮jjxy305@163.com,纸质版交至综合楼7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984849,010-68984648。

 

经济学院
2019年6月26日

附:经济学院院长助理候选人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