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规范“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为了规范各专业“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人员安排及要求

1.“社会实践、专业实习”负责人的要求及职责:

    各专业“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工作由实践教学主任全面负责。其具体职责包括:

(1) 制定或修订各专业的“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大纲;

(2) 布署、安排本专业“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工作,包括召集学生、讲解“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的内容与要求、分派指导老师等;

(3) 对“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工作进行全程管理和把握;

(4) 建立实践效果的反馈机制,收集、汇总实习鉴定或相关反映学生实践、实习情况的图片、相关资料等;

(5) 汇总实习报告及成绩,编制实践、实习汇总表,进行实践、实习工作总结。

2.指导教师要求及职责

      各专业教师均应承担本专业学生“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的指导工作,在实践教学主任的安排下具体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1) 承担实践教学主任分派的“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指导工作,原则上每位教师以班为单位指导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的学生;

(2) 在学生开始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前(即放假前),要与学生进行沟通,指导学生选择、确定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的调研题目、提纲、专业实习的主要内容等,并下达实践、实习中的具体要求;

(3) 对假期实践、实习的学生进行过程管理,通过电话、email或现场检查等方式掌握学生实践、实习情况,随时解答学生实践、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4) 指导学生撰写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专业实习报告,并在学生返校后两周内收齐;

(5) 评阅学生调研报告或专业实习报告,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专业实习中的综合表现评定社会实践或专业实习成绩。

(6) 编制所指导学生的实践、实习情况统计表,并上交实践教学主任。(统计表见附表)

(7) 严格要求学生,严格把握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报告的质量关。

 

二、“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的工作安排及要求

1.时间安排:

(1)部署、下达社会实践、专业实习任务的时间:

    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各专业“社会实践、专业实习”都安排在假期进行,故各专业实践教学负责人要在放假前第16-17周召集学生、分派指导教师,布置暑期实践和实习任务,下达实践、实习任务和要求。

(2)实践、实习工作完成、截至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规定暑期专业实习应该不少于4周。实践活动结束后、开学两周内,指导教师要完成实践调研报告或专业实习报告的评阅工作,并上交本组实践、实习统计情况表;三周内各专业实践教学负责人上交实践、实习总结及实践、实习汇总后的统计表。

2.对社会实践、专业实习选题范围的要求:

    按照各专业制定的“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大纲的要求,本着与专业知识相关、适当外延的原则确定实践调研或专业实习的领域及范围。社会实践的调研内容可适当跨越本专业范畴,但所研究的内容要属于经济管理学科的范畴;专业实习原则上要求在与专业相关的单位进行调研或实习。

3.考核方式及要求

(1)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

l 实践调研报告或专业实习报告,占80%;

l 实践、实习中的综合表现,占20%;

(2)成绩评定的依据与要求

l 实践调研报告或专业实习报告的评定:

由指导教师从选题是否恰当、资料丰富、翔实度、条理、逻辑、语言、观点、结论、收获、感受等方面综合评定;

l 实践、实习中的综合表现的评定:

一是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践、实习期间的工作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具体表现等给与评定,二是由指导教师根据实习单位、社会调研部门等外部单位的反馈情况予以评定。

4.实践、实习效果反馈机制:

l 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结束后,学生要提供参加社会实践的照片、实习单位的书面评价鉴定(应盖章),或其它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等;

l 各专业实践指导老师及实践教学主任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电话、邮件、实地检查等形式)主动了解学生实践、实习效果。

l 由各专业自行建立有效、可行的实践、实习效果反馈机制,最终要以统计表和总结的方式反映出来。

l 对于在社会实践、专业实习过程中不遵守学校要求和违反实习单位纪律、在实践、实习中产生不良影响的学生,要根据情节,上报学院,以违反校纪处理;对于实习报告抄袭、从网络下载等违纪的学生要责令、限期改正或报告重做,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按照作弊处理。

 

                                                     经济学院

                                                     2019-6-21

附件1 专业实习报告模板

附件2 专业实习鉴定表模板(仅供参考,也可用单位的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