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作者:孙佳敏、周清杰(通讯作者)、高杰、张积林
论文标题:合法性视角下ESG履责对数字技术创新的影响
发表期刊:《科研管理》2025年第11期,第140-150页
期刊分级:北京工商大学A3类权威期刊

为产业经济、消费经济。 Humanities & Social Scienes Communications 、 Australi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 、 Agribusiness 、 Prague Economic Papers 、 CAER 、 IFAMR 、《经济学动态》《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科研管理》等学术期刊、辑刊发表论文一百余篇,其中10余篇为SSCI/SCI/ESI,40余篇为CSSCI(含扩展版)/CSCD,并有数篇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年鉴》《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摘引;出版个人专著3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2项,北京市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面上项目、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科研重点项目各1项;执行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急项目、中国工程院重大战略咨询项目子课题、北京社科重大项目、北京市科协重点调研项目各1项,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相关课题研究成果曾数次被国家领导人批示,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采纳;1项政策建议转化为北京市政协提案。
论文梗概:
驱动数字技术创新、培育数字竞争力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议题。本文基于合法性理论,以2010—2023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实证检验ESG履责对数字技术创新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1)ESG履责在统计上显著促进数字技术创新,该结论在多种稳健性检验下依然成立;(2)ESG履责通过提升政府补贴强度、增强融资能力和改善人力资本水平实现资源配置升级,从而有效推动数字技术创新,且外部数字关注显著强化ESG履责的创新驱动性;(3)该效应存在情境异质性,在高技术、重污染及安全责任敏感行业、发展期企业以及数字基础设施完善地区更为突出。本研究揭示了合法性视域下ESG履责推动数字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深化了对ESG与企业数字战略融合的理解,为政策制定和企业可持续创新路径提供了参考。
研究背景
在数字经济加速发展的背景下,数字技术已成为推动企业效率提升、产业链优化和新质生产力培育的关键力量。但与其他创新活动类似,数字技术创新面临资源投入大、信息壁垒突出、协同不足以及伦理与合规制度滞后等现实挑战。尤其是数据滥用、隐私泄露与算法歧视等风险不断显现,使企业在开展数字创新时承受更大的合法性压力,削弱了持续创新的动力。尽管现有研究从资源配置与制度治理等角度解释了数字技术创新的驱动因素,但对企业如何在合法性约束下实现创新效率提升仍缺乏系统性回答。在此背景下,一个关键问题亟待明确:企业的ESG履责能否在提升合法性的同时有效缓解资源与制度约束,从而推动数字技术创新?
研究假设
积极履行ESG责任能够提升企业的制度合法性与社会可信度,从而有效改善其在数字技术创新中面临的资源约束、监管压力与伦理风险。基于此,研究首先从总体效应出发提出:ESG履责有助于增强外部信任、降低政策与声誉不确定性,营造更稳定的创新环境。
假设1:ESG履责将促进企业数字技术创新。
从资源配置升级路径出发,研究认为ESG履责能够通过三条渠道推动数字创新。第一,政策支持渠道。良好的ESG表现使企业更易嵌入政府导向型资源配置体系,从而获得补贴、专项资金与政策扶持,缓解创新资金压力。第二,融资能力渠道。ESG作为重要市场信号能够提升企业信用度与透明度,缓解融资摩擦,获得更稳定、成本更低的资本支持。第三,人力资本渠道。高水平ESG表现提升企业对高技能数字人才的吸引力,并通过治理改进增强组织协同与创新效率。
假设2:ESG履责通过政策支持、融资改善和人才升级促进企业数字技术创新。
最后,研究还关注外部数字关注的情境作用。来自政府、媒体、投资者等的数字化关注会进一步强化ESG履责的积极影响,使企业更快识别政策信号、获得资源倾斜,并在市场上形成更强的创新驱动力。因此,外部数字关注预计将显著放大ESG履责对数字技术创新的促进效果。
假设3:内外部数字关注对ESG履责与数字技术创新发挥正向调节作用。
实证分析:
研究选取2010—2023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检验ESG履责对数字技术创新的影响。为了进一步缓解潜在的内生性问题,研究分别使用工具变量法、ITCV检验、SYS-GMM动态面板模型以及熵平衡法开展多维度稳健性检验。在此基础上,本文从政策支持、融资能力与人力资本三条路径构建中介效应模型,系统探索企业ESG履责推动数字技术创新的资源配置升级机制。同时,引入政府数字关注与社会数字关注两个外部情境变量,构建交互项模型以检验数字关注在ESG履责与数字技术创新关系中的调节作用。最后,研究结合企业内在特征与区域外部环境,从行业属性、企业发展阶段以及地区数字基础设施构建三类情境出发,开展分组异质性分析,为识别不同情境下的创新动态提供更为精准的研究基础。
研究结论:
研究将合法性理论引入企业ESG履责与数字技术创新的研究框架,丰富了数字创新的理论解释路径,明确了“合法性获取—资源拓展—创新实现”的作用链条。研究表明,企业通过履行ESG责任提升制度合法性和社会信任度,不仅能够缓解外部制度压力,改善内部治理与资源配置,还能增强获得政府补贴、融资支持和数字人才等关键创新要素的能力,从而夯实数字技术创新的资源基础。同时,政府与社会的数字关注进一步放大了这一作用,使ESG表现优良的企业在动态环境中具备更强的政策感知与战略响应能力。研究亦显示,该作用在高技术行业、成长期企业以及数字基础设施完善地区更为显著,体现了ESG履责推动数字技术创新的情境差异性。
研究启示:
第一,强化ESG导向在创新政策中的嵌入。建议将企业ESG表现纳入科技专项资金、数字化转型补贴及绿色信贷等资源配置体系,构建“合法性—资源支持—创新”的激励链条,并提升企业对数字化与可持续政策的感知能力,使政策性资源更高效转化为创新成果。
第二,完善ESG信息披露与资本市场协同机制。政府和金融机构应提升ESG披露的透明度与规范性,引导投资者将ESG绩效与数字战略纳入决策,从而为企业数字技术创新提供长期、稳定的资本支持。
第三,构建ESG沟通体系与人才协同培养机制。企业与政府应共同推动ESG常态化披露、公众沟通和多主体参与,加强高素质数字人才的联合培养和激励,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培育—社会认可”的多方协同格局,为数字技术创新提供稳固的人才和社会信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