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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观点

孟昌、张济宗:数字市场竞争的自我优待与反垄断研究进展

论文作者:孟昌,张济宗

论文题目:数字市场竞争的自我优待与反垄断研究进展

发表期刊:《经济学动态》2024年第12期

期刊分级:北京工商大学A3类权威期刊

摘要:数字市场中既销售第三方商家产品,也销售自己产品的平台企业,利用其基于算法技术、数据收集能力和网络外部性优势的算法市场势力“优待”自己的产品,引发了自我优待行为可能损害公平竞争和社会福利的担忧,有关反垄断立法与司法判例也引起了争议。本文在评述不同类型自我优待行为理论研究和实证文献以及反垄断立法和司法判例的基础上,总结了自我优待行为的主要类型及其行为特征,传统企业自我优待行为与平台企业自我优待行为的区别,以及搜索排序类自我优待行为与赞助排名的区别。重点评述了搜索排序类自我优待和利用第三方数据类自我优待行为可能导致的竞争损害、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及救济。在分析欧美数字市场竞争立法与执法中对具有典型性的“谷歌比价购物案”中“优待”行为的规制与学界争议后,本文给出了基本共识和主流观点。规制自我优待行为应适用于合理性原则,裁定应基于效果分析、竞争损害和社会福利后果分析,慎用乃至不用本身违法原则。最后是关于自我优待行为及其规制的研究展望。

研究总结:主要结论:(1)平台企业基于算法技术和大数据形成的新市场势力(或可称之为“算法市场势力”)实施的自我优待行为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但已有研究关于自我优待行为对竞争、消费者剩余和总福利的影响究竟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特别是关于竞争损害的判断,尚无定论。自我优待是否对竞争造成了实质损害,经验实证研究很少,主要原因可能是算法不透明,接近真实场景的变量过多,数据获取难度大。(2)搜索排序类自我优待行为与赞助排名并不相同,在研究和反垄断执法中需加以区分。双重角色平台实施搜索排序类自我优待的动力可能来自其提高自营产品或服务的点击量或点击率可以获得更多利润。不同类型平台的同一类自我优待行为的影响和后果也未必相同,需要具体类型具体分析。是否收取佣金对自我优待行为的后果有影响。(3)产业组织经济学和反垄断法学对数字市场竞争中的自我优待行为没有一致且清晰的释义,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测试方法或技术用来判断自我优待行为何时构成滥用。关于自我优待行为的反垄断诉讼和执法,主流观点是应当适用合理性原则,在进行后果和效果分析后裁定,不应该直接认定自我优待行为本身违法。《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的有关条款要求禁止自我优待的前提是其对竞争造成了“实质损害”。考虑平台双重角色的优势,如果对自我优待行为的救济是必要的,应该优先考虑行为性救济,而非结构性救济。(4)欧盟《数字市场法》和《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等反垄断法案对“守门人”自我优待行为的规制在很多学者看来有些不合理性。关于谷歌比价案这一具有典型性和反垄断执法示范性案件的适用原则和判决结果,目前仍存在较大的争议。

研究展望:从研究动态、平台产业组织演变以及反垄断立法和执法困境看,未来对数字市场竞争中平台企业自我优待行为分析与规制的研究可能集中在八个方面:(1)不同类型自我优待行为释义的清晰化。区分某些类型自我优待与传统反垄断法规制的滥用市场势力行为的不同,为判断某种行为是否属于自我优待行为提供明确而标准的界定。确定哪些行为构成滥用而予以禁止,哪些予以豁免。(2)从理论上对比分析不同类型平台企业的同一类自我优待行为对竞争、消费者剩余和总福利的影响是否一致。(3)构建理论模型时如何考虑数字平台企业与传统企业的不同产业组织结构,如考虑间接网络外部性等产业组织特征,在突出平台企业自我优待典型特征的基础上,判断其异于传统企业的行为及其后果。(4)对诸如平台企业给予其持股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较优先排名的“隐蔽自我优待行为”予以研究。(5)关于自我优待行为的实证,需要探索新研究方法,给出经验证据。目前法(理)学文献多,而产业组织经济学文献少,经济学文献中的实证文献更少。给出自我优待行为的福利影响,确定自我优待行为何时以及采取何种形式对消费者、第三方卖家,特别是对竞争本身“损害”的量化证据是核心问题。(6)研究多种自我优待行为同时存在是否会对消费者和竞争产生不同影响,救济是否会导致协同效应。(7)分析自我优待行为反垄断规制的救济效果,找到针对不同类型自我优待行为的有效救济措施,以减少可能损害企业创新乃至竞争本身的不当救济造成的负面影响。(8)分析哪种测试可以被清晰地用来断定自我优待行为何时构成滥用,为相关反垄断案的裁决提供依据。

作者简介:

孟昌,教授,经济学博士,北京工商大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生导师。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区域经济学会理事,(中国)劳动经济学会就业促进专业委员会理事,北京产业经济学会理事,任北京区域经济学会副秘书长。研究领域为转型经济中的政府治理,产业组织与政府规制(反垄断)。近十几年的研究集中于平台经济与双边市场的产业组织与规制,数字市场竞争中算法相关的产业组织与反垄断问题。《管理世界》、《经济学动态》等期刊审稿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教育部学科和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在《经济学动态》、《财贸经济》、《改革》、《读书》等中文期刊和Journal of Socio-Economic Planning Sciences等英文SSCI\SCI\ESI期刊发表论文60多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项目,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多项。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等出版专著多部。

张济宗,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为产业组织与政府规制。